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4)
2013-02-06 10:0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第四章 命题制卷
第二十九条 命题制卷工作包括命制试题、审定试题、组配试卷(题本)、校对清样、印制和分装试卷、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等。
第三十条 命题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入闱命题、征题组卷、题库组卷、委托命题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入闱命题和试卷印制必须在省级以上保密部门指定的保密印刷场所进行,并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命题人员须选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精通专业理论、富有实践经验、身心健康并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人员担任。
考试机构须与命题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命题工作要求、命题人员的职责、权利、纪律与保密规定等。
第三十三条 审题人员由考试主管部门选派,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题工作。
考试机构须与审题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审题工作要求、审题人员的职责、权利、纪律与保密规定等。
采用入闱命题方式的,审题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前出闱;确需提前的,应经保密和纪检监察部门批准后出闱。
第三十四条 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力求科学、规范、合理、严谨,文字表述应准确、简洁。试卷必须经专人校核无误,由命题人员和命题工作负责人签字后付印。
第三十五条 命题制卷过程中形成的废纸废题、试卷清样、铅版胶片、电子文档及其存储介质以及其他含有试题信息的材料要由专人收藏和保管,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负责监督销毁或彻底删除。
第三十六条 印制完成的试卷一律实行单科包装 ,严禁混装。每科试卷包装时,应当认真清点核对数目。试卷袋封面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考试及科目名称、考试时间和试卷份数。
阅读本文的人还阅读了:
【报考时间】2013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职位查询】2013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