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是否应重“以德考德”?
2017-10-07 16:0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法制日报
目前,多个省份2017年度的公务员招录进入政审阶段。近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中,考生因政审被拒录的原因多种多样,诸如被纳入“失信”名单、学籍造假,甚至未婚先育等。公务员招录中,考生通过笔试面试后,用人单位还要对其考察什么?如何保障考察的公平公正?(8月31日中国新闻网)
公务员招录考试,从来都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比如,多省将老赖、造假、未婚先育等不良行为,纳入公务员招录政审范围,将品德不端者拒之公招门外。这也表明了,今后公招将加大对考生“德”的考察,而不是仅仅看重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有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差等情况,或将不能被招录为国家公务员。一时间,公招“考德”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人们对这一“亮点”充满期待,但也有人对其操作的公正性表示忧虑。
首先,对于公务员招考引入“考德”机制,其必要性不容置疑。公务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有德”是对其最基本的要求。他们的道德操守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可谓至关重要。公务员招录“考德”,也就是从入口环节提出要求以纯洁公务员队伍。
一般而言,考察品德大多是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履历进行审核,更加看重考生的身份、政治面貌、诚信表现以及奖惩情况等。问题是,“考德”如何采用客观化标准,避免考官个人主观因素产生影响,这确实是个难题。如果没有客观标准和完善的考评体系,那么“拼爹”就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间,“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会更嚣张,权力自肥、萝卜招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正当性、合规性难免会受质疑。
换言之,考官对应考者“德”的考察有着较大的“主观裁量权”,“没关系”的考生是否会因此被排斥在公务员录用名单之外,从而影响考试的公平公正?再者,考察的是考生过去的道德表现,但这也不够客观,毕竟考生当前的道德表现也要重视。目前,我国缺乏考试之外的另一种可行的考察机制,而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道德考察体系尚需时日。
可见,公招“考德”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在对考生“德”的考察方面建立了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制度,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准确考察。这也有利于提升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德育水平。因此,公务员考录部门应该慎之又慎,要注重“以德考德”,即考官及考察标准也要“以德为先”,给考生提供公平环境,划定统一标准,限定考官自由裁量空间。这不仅是为了保证“考德”的正当性,也是对考生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编辑:sin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