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和职称评审评聘分开
2017-10-08 15:4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网民留言】
白厅长: 您好,我是蚌埠市的一位市民,您曾经是蚌埠市的父母官,希望我这个小老百姓的微弱的声音能得到你的关注和满意回复。 我反映的问题1: 是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规定2017年度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称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精神和规定,不利于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我本人也是从事基层人事工作,近年来因为种种原因,我省人才大量流失,我所在的单位也流失了大量人才,我们常说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作为人才他的上升通道不畅,职称晋升通道受阻,他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就得不到体现,只能选择跳槽,人社部门对人才的各种限制太多,2005年我省出台了《安徽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给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带了曙光。时隔12年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规定2017年度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让全省专技人员心寒。 问题2:我省2010年进行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现在已有8个年头,当初由于是第一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加之时间仓促,很多单位的岗位设置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设置的,没有实践经验,难免与工作和单位实际背离,时过境迁,随着社会发展,当初的岗位设置已经与当下很多单位实际工作和社会需求不符了,我单位曾多次向蚌埠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请调整(微调)单位岗位,但蚌埠市人社局还是秉承2010年岗位设置”老规红线”,“不忘初心”不适应当下社会发展,墨守陈规,视众基层单位调整岗位设置诉求置之不理,不仅损害了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不利于众多蚌埠市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更加阻碍了蚌埠市发展建设。殊不知是省人社厅对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岗位设置调整(或微调)墨守老规红线,还是蚌埠市人社局懒政庸政。 老百姓常调侃我们这些干人事的工作人员说:干人事,不做人事。我本人也常常一日三省,扪心自问人事工作该如何做,怎样做,才能让老百姓满意,我想人至少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亡羊补牢吧! 希望白厅长能就我反映问题认真核查,亡羊补牢,不要让广大专技人员寒心失望,不要让我们基层人事工作者再受戳指。
答复意见: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应实行岗位管理,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由所在单位根据需要聘用到相应的空缺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我省过去在职称评审中实行了 “评聘合一”与“评聘分开”两种政策。一是评聘合一,即:职称资格申报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取得职称资格后即可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岗位工资待遇。二是评聘分开,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期满人员(除特殊规定外),须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通过竞聘上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才能兑现相应待遇。实施这一政策的前提是单位建立竞聘上岗制度,实现能上能下。 从实施来看,实行评聘分开造成了大量取得职称资格而未能聘任相应职务并兑现待遇的情况出现。据统计,仅中小学全省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就有4.6万人取得资格而未能兑现待遇,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稳定问题。 201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实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提出 “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我省《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也明确规定2017年度我省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现阶段我省实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既是贯彻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绝大多数省市的普遍做法。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的基层一线,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受基层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和评聘合一政策限制,长期无法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推动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聘后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机制;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步伐,适当照顾长期服务基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调动广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积极性。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我省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