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相关法规掌握情况等。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员少于岗位招考计划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权重合成得出总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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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