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度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区政府同意,2012年度我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25名(其中:在高中语文、高中数学招聘计划中各拿出1个名额用于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分别设定为“高中语文指定岗位”(代码为201202)和“高中数学指定职位”(代码为201204)。《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招聘公告于2012年6月18日起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qyixiu.gov.cn/)、宜秀先锋网(http://yxdj.ahxf.gov.cn)、宜秀教育信息网(http://www.aqyxedu.gov.cn/html/index.html)及区政务新区办公大楼电子公告栏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计划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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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