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各招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详见《望江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并于2012年4月30日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2年5月1日正常工作时段内(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望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于2012年5月17至18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 有专业要求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无专业要求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均为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5月22日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望江县大学生村村官”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对面试或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要》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生档案。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聘用资格。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望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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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