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和写作。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60分。
具体见《2012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复审
各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8月2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潜山县政府、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教育系统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社、监察部门负责全程指导、监督。其他部门面试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所有部门面试成绩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岗位(学科)招聘名额5名(含5名)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尾数进1)面试人选;招聘名额4名(含4名)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员少于岗位招考计划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程序。
3、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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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