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I大纲(29)
2013-07-13 11:46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65.答案要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其职权概括如下: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行使法定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66.答案要点:
(1)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既借鉴英、日等国商法,又注意吸收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
(2)采取民商事分立的立法体例,制定了《大清商律草案》,并颁布了《公司律》、《破产律》等商事法律。
(3)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和敏捷性的要求。
四、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67.答案要点:
(1)甲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
(2)法律责任主要有两个特征: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指违法者本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因其符合法定条件或事由法律责任被部分或全部免除的制度。本案中,乙实施犯罪行为造成损害,本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由于他事后投案自首,并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减免其法律责任的条件,因此可依法对其减轻法律责任。
68.答案要点:
(1)伍小小的平等权、劳动权和社会保障权(休息权)受到了侵犯。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受到法律特殊保护,在怀孕期间不得被解雇。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69.答案要点:
(1)保辜,是指法律对于殴人致伤案件,在保留罪名暂不断处的前提下,确定一定的期限(辜限),责令致害者为被害人治疗,限满后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确定致害者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辜限内被害人死亡的,以杀人罪论处;被害人在限外死亡或者虽在限内而以他故死亡的,则以伤害罪论处。辜限根据致害手段和受害程度由法律规定。
(2)保辜立法是为了准确地区分伤害罪和因伤致死的杀人罪,明确因斗殴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力求使罪与刑相适应。同时要求致害者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对被害人施救,以减轻自身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减轻犯罪后果,缓和社会矛盾。
(3)“疏议”是对律文的立法解释,具有与律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引文中的“疏议”针对唐律中有关保辜的律文的法律适用问题,诸如辜限设立的各种具体条件,“限内”、“限外”以及以“他故”死亡的具体情形等,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并例举答疑,主要作用在于统一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便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律文。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