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I大纲(16)
2013-07-13 11:46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 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事立法及其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三、 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 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 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 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立法活动的特点。
二、 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三、 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
四、 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 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二、 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 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 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商事立法。
五、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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