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大纲(16)
2012-08-01 16:15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第四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 人 合 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 人 概 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