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预测卷:法治进程问题(9)
2012-07-23 10:04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从制度上消除立法的弊端。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是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增强法治的根本,浚其泉源。
四是努力构建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严把法律职业从业关口,切实提高法律人才业务素质。
五是强化监督机制,惩治腐败。惩治腐败,实现公正,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但又事关民生的重大任务。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措施是靠推进法治改革,完善监督机制。
3.【参考例文】
我国法律配套进程必须提速
孙志刚案已经不是新闻,许霆案业已尘埃落定,梁丽还在等待审判。我想,这个时候已不再是考验法官、律师、受害人以及众多专家教授、民众等人的问题,因为众多争论的背后,已经上升到国家法律配套建设问题的思考层面。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但是我国相应的法制配套建设却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从近来发生许霆案、梁丽案、赵作海案,我们不难看到,我国现行的法制体系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保驾护航作用。
关于定罪与否这两种意见之间的隔阂,或许就是中国当今法律制度所面临的一个根本难题:这个法律制度在很多时候无法使法官的判决合乎民众关于正义的认知,有时甚至适得其反。
曾经有法律界朋友这样比喻,现在的法官就是法律的自动售货机:把案件从这头塞进去,从那头就出来判决书。显然,在许霆案的一审中,法官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法律自动
售货机。法律明确规定了盗窃金融机构10万元以上就可判处无期徒刑,法庭发现许霆盗窃了17.5万元,那么据此就可判无期徒刑。
但是,法官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得出判决,都要让人们相信法院是在维护正义,他的判决就必须大体上合乎人们普遍的正义感。因此,法律的自动售货机送出来的判决书要获得当事人和民众的认可,需要具备一些条件。
比如,法律关于犯罪要件的规定必须与社会现实相适应,如有违背那么产生的后果将是无法弥补的。为此,法律就必须持续不断地修订。否则,法官根据过时的法律自动作出判决,将会严重偏离人们的正义感,公众也将会对法律失去信心。虽然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我们没有办法去怀疑法官的能力与水平,因为他们的确是按照相关法律去做了。但是,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一不应定罪?我们当然不得而知,因此,完善国家法制配套建设,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且成了非常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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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