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笔试统考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附后)。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地址:安徽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4楼(合肥市北二环路与龙灯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1-536672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为20分钟,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设在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其中外聘考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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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