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正县级职位2个:
(二)副县级职位8个: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市商务局总经济师、蚌埠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副校长各1名。
以上职位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如下资格条件。
1.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正县级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或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须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书记职位的,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
2.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须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以后出生)。
报考正县级、副县级领导职位的,计算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6月。
3.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报考,可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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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