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择招聘学校,或选择招聘学校后不按时参加培训、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六、其它事项
1、笔试费45元/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5699989 0551-5699978
监督电话:0551-5699389 0551-5699995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
合肥市庐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局
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安徽教师招聘考编培训辅导课程 (4月14日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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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