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就业协议。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意见和考生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报到,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原在外市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方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对招聘条件中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学校与其解除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两个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0552-2044954、
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6531、
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本次招聘考试,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
蚌埠市教育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安徽教师考编辅导咨询热线:0551-363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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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