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驻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其他事项
由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5485;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bbhrss.gov.cn)查询。
附件:
1、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人员计划表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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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