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分学科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择校。分数相同的抽签确定择校顺序。一次择校到位,不得重新调整。
对因取消初选(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不愿择校、拟聘用的人员在2012年8月25日前不按学校规定到岗等情况出现的招聘空缺岗位,按该学科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于2012年9月初组织一次依次递补。
六、聘用手续办理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由学校9月初统一办理)。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自2012年8月25日开始,至2013年8月24日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聘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七、有关事项
1、各学科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名额比例一般不小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报考者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以及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不能提供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取得高级中学及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6136609 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6134001 桐城市监察局信访科
0556-6136776 桐城市教育局监察科
附件1: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计划
附件2:桐城市2012年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2个附件
桐城市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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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