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秀区人民政府网、宜秀先锋网和宜秀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按岗位将考试成绩排序后的考生名单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报考各小学及幼儿教师的人员,采用“优先选择”和“服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学校,即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学校。同时,考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宜秀区教育局 0556-5939249
宜秀区人社局 0556-5939346
监督电话:
宜秀区监察局 0556-5939047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
安庆市宜秀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下载: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下载:2012年宜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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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