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合同的订立(4)
2013-08-06 11:1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1.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对方接受履行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
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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