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大纲(5)
2013-07-13 12:19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 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 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 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 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 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 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 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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