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2)
2012-09-17 14:3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3.笔试
笔试包括2个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
笔试安排:
10月13日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 12:00 《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4.资格复审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规则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市重点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市重点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手续和待遇:采取企业化用工方式,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市重点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每年度由市重点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结束后,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原则上原人员续聘率不超过9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合肥地区企业同类层次人员标准执行,月工资标准4000元。市重点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更多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2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辅导课程】2012安徽事业单位招考辅导课程
【视频课程】2012安徽事业单位招考网校课程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