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
2012-09-17 14:3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本科学历;工民建、道路与桥梁及相关专业、安装(水暖、电气)(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6.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含非国有)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7. 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10月1日),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市重点局网(www.hfzdj.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2: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2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报名24小时后至9月28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9月29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 5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9月29日14: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具体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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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