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2)
2012-07-24 10:22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
(一)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为思维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项。
面试时必须持有《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1、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图书馆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5日8:00-12:00。
(三)考官构成
结构化面试设立1个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5:1的,设立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与体检。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我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校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我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校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组织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173024
监督电话:0551-2173026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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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