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6-07-05 09:57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先锋网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精神和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名单附后)。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按规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香港广场2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698202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3000028岗位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3000029和3000030岗位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2、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考生封闭备课50分钟后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3、面试、试讲成绩(均为百分制)当场评定并公布。
4、3000029和3000030岗位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合成确定。其中,面试成绩占45%,试讲成绩占5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以当天抽签顺序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6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联系人:朱玥(0551-62698202)
对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面试考官组和试讲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最终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1、3000028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3000029、3000030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日内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和考察由省直工委和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直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98202
监督电话:0551-62606632
附件:《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2016年度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统考成绩 |
1 |
3000028 |
1 |
302000102201 |
78.50 |
2 |
302000102129 |
74.50 |
||
3 |
302000102130 |
74.00 |
||
4 |
3000029 |
1 |
302000102206 |
92.00 |
5 |
302000102204 |
90.00 |
||
6 |
302000102203 |
86.00 |
||
7 |
302000102202 |
84.00 |
||
8 |
302000102207 |
80.50 |
||
9 |
3000030 |
1 |
302000102211 |
77.00 |
10 |
302000102208 |
75.00 |
||
11 |
302000102209 |
73.00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
2016年7月1日
(编辑:sin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