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6-07-05 10:09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且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以上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数3人,进入资格复审考生10人。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4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委机关幼儿园办公室(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大院内)。乘车路线:市内乘1路、3路公交车至小东门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606314 联系人:顾主任
省委机关幼儿园网址:http://www.ahswyey.com/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原单位录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技巧考核两部分进行,专业测试总分按100分计算。
结构化面试(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包括写教案(15分)、说课(20分)、无生上课(20分),面试前按抽签顺序确定相关教材内容,给予考生40分钟封闭备课,分析教材、说课及无生上课时间为每人15分钟;另根据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的相关内容,进行现场答辩(15分),时间为5分钟。
技能技巧考核(30分):1、舞蹈(10分)。2、自弹自唱(20分)。其中舞蹈自选,题材不限,时间设定3分钟,现场提供音乐播放器;自弹自唱现场抽取测试曲目,曲目准备时间为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18日(周一)上午8:00开始。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会议室。
2、考生需于当天上午8:00前到省委机关幼儿园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确定顺序。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省委机关幼儿园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半数以上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考官的具体产生方式按省委组织部及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进行。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委机关幼儿园的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统一笔试+专业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委机关幼儿园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委机关幼儿园的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 月 31 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委办公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6314
监督电话:0551-62607291、62608933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10人,以笔试成绩排序)
序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岗位代码 |
备注 |
1 |
302000101702 |
82.50 |
3000008 |
本岗位招聘3人,按照1:5比例, |
2 |
302000101711 |
77.00 |
3000008 |
|
3 |
302000101714 |
76.50 |
3000008 |
|
4 |
302000101803 |
76.00 |
3000008 |
|
5 |
302000101709 |
73.50 |
3000008 |
|
6 |
302000101727 |
73.00 |
3000008 |
|
7 |
302000101808 |
72.00 |
3000008 |
|
8 |
302000101626 |
72.00 |
3000008 |
|
9 |
302000101701 |
72.00 |
3000008 |
|
10 |
302000101707 |
70.50 |
3000008 |
(编辑:sin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