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资格复审通知(2)
2012-07-24 09:2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2.专业测试地点: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合肥市徽州大道628号),市内乘坐4、14、116、235路公交车到“东陈岗”车站下即可到达。联系电话:0551-4677921。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生专业笔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大楼一楼大厅公示栏公示,并在安徽人防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ahrfb.gov.cn/)。
(五)考察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和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后,在安徽人防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秘书处和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4677921
举报电话:0551-3443934
附件: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