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省农机鉴定站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6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省农机鉴定站(合肥市霍山路86号)。乘车路线:乘坐17路、127路公交车至奥林花园站下,西行100米即到。
联系人:胡宏纲,联系电话:0551-5126829。
2.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凤阳县长春路5号,凤阳县汽车站北150米)。
联系人:胡婕,联系电话:0550-636643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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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