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如下(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日-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五楼(合肥市红星路92号)。乘车路线:1路、3路、116路、14路、4路四牌楼站
联系电话:0551-2602828转893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笔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科研潜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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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