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审核,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2名,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2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详见《2012年金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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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