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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89

    2014-09-03 10:04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89

      1.韩建、李恒是情敌,韩建一直对李恒怀恨在心,某日,韩建画了一幅丑化李恒的漫画刊登在某杂志上。李恒发现后要求杂志社删除,杂志社不予理会,致使李恒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韩建承担全部责任

      B.杂志社承担全部责任

      C.韩建和杂志社承担连带责任

      D.韩建和杂志社承担按份责任

      2.某市一大厦顶层悬挂的一幅巨幅广告牌,因大风而落下,砸伤了过路行人,此损害责任应由(  )承担。

      A.过路人

      B.大厦所有人

      C.广告所有人

      D.广告牌安装者

      3.李四承租了王五的房子,租赁期间在王五的房屋四周堆放了易燃物,丙违章燃放烟花导致王五的房屋被毁,对王五房屋的损害,李四和丙应承担的责任是(  )。

      A.李四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B.李四和丙承担按份责任

      C.李四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丙承担侵权责任,李四承担补充责任

      4.村民小白(18周岁)路过村民小新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小新家所养且卧在小新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小白,小白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小白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

      A.内的损失由小白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小新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小白和小新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小白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小白赔偿

      5.甲捡到一条金项链,一天她戴着项链出门,被失主乙认出,甲否认,,拒不返还。乙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诉的性质是(  )。

      A.侵权之诉

      B.不当得利之诉

      C.合同之诉

      D.无因管理之诉

      1.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韩建画漫画丑化李恒的形象并拿到杂志社发表的行为侵害了李恒的名誉权,同时,杂志社得知韩建所画的漫画侵害了李恒的权利仍不删除的行为,也是对李恒的一种侵权。根据法徉规定,韩建和杂志社应承担连带责任。

      2.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上的悬挂物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3.B[解析]本题涉及多因一果中的连带责任问题,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的标准是:每一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则构成连带责任。

      4.D[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损害是由小白挑逗小新家的狗而引起的,所以小白应该赔偿丙的损失,故选项B、C是错的。《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丙为了逃避狗咬,将丁的西瓜踩碎,是紧急避险的行为,而且其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当,另外由于丙所避之险是由于小白的行为引起,所以丁的损失亦须由小白承担。

      5.A[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该法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依此,本题不符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形,而是侵占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应当是侵权之诉。合同之诉必须首先有合同的存在,题中无合同关系的存在,因而不可能是合同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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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翟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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