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库: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简答题及解析2
2016-03-02 09:33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民法题库:2016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简答题及解析2
3、简述赠与合同概念、法律特征和种类。
答:(1)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当事人称为赠与人,受领财产所有权的当事人称为受赠人。
(2)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①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法律行为。须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②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③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④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法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
(3)赠与合同的种类。赠与依不同标准可分为一般赠与和特殊赠与、财产须登记的赠与和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附负担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等。
4、简述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答:(1)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交付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2)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①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②借款合同是以货币为标的的消费借贷合同。③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④借款合同既可以是诺成合同,也可以是实践合同。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自贷款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借款合同的种类。依照不同的标准,借款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依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按借款的用途可以分为生活借款合同和生产借款合同;按借款有无特殊性可以分为一般借款合同和特别借款合同;按照借款人是否承担支付利息的义务可以分为有偿借款合同和无偿借款合同;依资金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委托借款合同和自营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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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