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满分100分)
采取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在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数的3︰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数的,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分为试讲和答辩。采取集中备课、临时抽签方式确定教学能力测试顺序,依次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2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评委根据课题内容提出2—3个问题),教学能力测试费80元/人。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法则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照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递补参照此法)。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1、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师德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等。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安徽省宣城中学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在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审批签定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须在15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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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