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上报市人社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公布招聘方案, 4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笔试,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资格复审与面试,6 月下旬体检、考察并公示,7月底前完成审批聘用工作。
七、监督检查
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接受市监察局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接受同级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和信息等,均在芜湖先锋网(http://wuhu.ahxf.gov.cn/)、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公布。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38、3839378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4月26日-30日网报现场咨询)
0553-3991189(网报技术咨询、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9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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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