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内容
1、计算机相关专业(300592):《Java程序设计》等。
2、计算机相关专业(300593):《计算机网络与通讯》等。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0594):《Photoshop》等。
4、服装设计与工程(300595):《服装制作工艺》等。
5、工艺美术(300596):《陶艺设计与制作》等。
6、针灸推拿学(300597):《按摩学基础》等。
7、口腔医学(300598):《口腔修复学》等。
8、艺术设计(300599):《3dsMax》等。
9、应用心理学(300600):《心理健康》等。
10、英语(300601):《英语》等。
11、专业不限(300602):《舞蹈基本功训练》等。
12、工科类专业(300603):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及管理知识等。
三、成绩合成
1、专业测试成绩合成
(1) 300592、300593、300594、300595、300596、300597、300598、 300599、300600、300601 、300602 职位的专业测试成绩按试讲成绩65%、答辩成绩35%的比例合成。
(2) 300603职位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笔试成绩60%、答辩成绩40%的比例合成。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以参加当日同一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仅有1人参加专业测试的招聘岗位,其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2、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5%+专业测试成绩×65%。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后的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在省残联指导下,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研究,报省残联,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查后,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与监督下,省残联成立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残联纪检(机关党委)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5191427
监督电话:0551-2609436,2999461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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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