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者根据所报岗位,试讲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为每人20分钟。
(2)召开主题班会。
召开主题班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思政教育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考生提前30分钟随机抽取班会主题,在指定的地点封闭准备。召开主题班会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专业测试考官组
每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专业测试评分
试讲(或召开主题班会、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则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5.最终成绩合成
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6.专业测试地点及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馆楼五楼会议室。
(2)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工作由省审计厅人教处会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因考察和体检等方面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后,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审计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审计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3617016
监督电话:0551-46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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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