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共14人。详见附件1《庐阳区2012年选聘教师职位表》。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6月8日至6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务中心502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等本人有效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类证书或文件、教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出具工作以来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教育类硕士或博士需提供师范类本科毕业证、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庐阳区201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通过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3)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不足2:1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
2、面试
(1)选聘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占20分。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若某岗位因面试人员缺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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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