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一)待遇:新进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实行同岗同酬。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5324309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0551-531801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551-5359626 (监督)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http://www.hfgxrsj.com/)、合肥高新社会事业网(www.hfgxsy.com.cn)。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1年4月20日
安徽教师考编辅导咨询热线:0551-363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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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