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幼专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引进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拟引进的人才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
(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
学校鼓励引进的人才自购商品住房,学校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在本校工作满8年后,购房补贴比例范围内所形成的产权转归个人所有。购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本人学术水平和专业紧缺程度,在5-20万元标准范围内议定。科研启动经费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本人学术水平和专业紧缺程度,在3-8万元标准范围内议定。
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长江学者等特殊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六、其他
1、联系电话: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51-2520122(咨询)、0551-2520118(监督)
合肥市教育局0551-3505181(咨询)、0551-3505156(监督)
2、学校传真:0551?2520123
3、学校网址:www.hfpec.edu.cn
合肥教育信息网网址:www.hfjy.net.cn
4、个人简历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磨店职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聂晶老师收,邮编:231635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安徽教师招聘考编培训辅导课程 (4月14日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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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