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拟招聘人员体检表》,由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3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的考核从审核档案、查验有效证件、考察思想品德表现及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按照招聘计划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签证,县人社局办理介绍手续,档案由教育局管理,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拨付工资。
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二、递补规定
在2012年8月31日前因体检、考察、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和分数高低受理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8月31日后,一律不再受理递补事项。
十三、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加大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利辛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8800222,8812151。
监督电话: 0558-8812358 。
附: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xls.xls
利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六月九日
安徽教师考编辅导咨询热线:0551-3635899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