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蚌埠市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事业单位交流群:67331820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下半年,我市1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人员(见附件1),全部为编制内招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7、“年龄条件”中“30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8、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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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