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安排和内容
1、面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要求,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及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分值100分。
2、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该面试组当天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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