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加权计算总成绩。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现实表现,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县卫生局、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单位。
(三)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
(四)聘用人员纳入县财政拨款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待遇。
(五)聘用人员中,如有不服从分配或自动放弃的,以及经查实有与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登录网站: http://www.zyrsj.gov.cn (枞阳县人社局)
http://www.zywsj.gov.cn (枞阳县卫生局)
咨询电话:0556-2810930;0556-2857020
监督电话:0556-2811951
附: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枞阳县卫生系统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代)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聘用人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
县医院 |
专业技术 |
18 |
11 |
临床医学 |
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生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 |
护 理 |
|||||
1 |
医学影像 |
|||||
1 |
麻醉 |
|||||
1 |
口腔医学 |
|||||
1 |
药学 |
|||||
1 |
计算机 |
|||||
1 |
财会 |
|||||
县中医院 |
6 |
2 |
中医临床 |
|||
1 |
针炙推拿 |
|||||
1 |
中西医结合 |
|||||
1 |
口腔 |
|||||
1 |
麻醉 |
|||||
县保健院 |
3 |
1 |
临床医学 |
|||
1 |
药学 |
|||||
1 |
检验 |
|||||
县疾控中心 |
2 |
2 |
预防医学 |
|||
县血防站 |
1 |
1 |
临床医学 |
推荐阅读:
>>>2011年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咨询QQ:1727385335)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