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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对外贸易法》的考点梳理(下篇)

    2026-02-12 16:42 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关于《对外贸易法》的考点梳理(下篇)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规范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是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国内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节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法治举措。这不仅是一次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主动塑造规则、捍卫利益的庄严宣示。

    七、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进口侵权

    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二)国际合作与预警

    国家开展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

    (三)禁止不公平许可行为

    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四)对等保护措施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组织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对外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八、对外贸易秩序

    (一)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二)禁止的外贸行为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配额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关税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逃避缴纳出口应征国内环节税,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境外主体限制措施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境外个人、组织,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等措施:

    1.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的正常交易,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合法权益;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合法权益。

    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前款规定措施的行为,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仓储、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等支持、协助、便利。

    九、对外贸易调查

    (一)调查事项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

    1.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

    2.有关国家或者地区与贸易有关的壁垒;

    3.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

    4.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

    5.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

    6.为执行本法相关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

    7.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

    (二)调查程序

    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

    十、对外贸易救济

    (一)三大核心救济措施

    1.反倾销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2.反补贴

    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3.保障措施

    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其他救济措施

    1.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第三国市场,对我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我国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与该第三国政府进行磋商,要求其采取适当的措施。

    2.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3.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

    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终止上述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

    十一、对外贸易促进

    (一)促进机制

    国家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一致。

    (二)新业态支持

    国家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对外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发展。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应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和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应用,支持电子提单、电子发票等的使用,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数字化、便利化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举措,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国家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贸易国际合作。

    (三)主体扶持

    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在监管、融资、外汇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

    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

    【模拟演练】

    1.(单选题)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①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

    ②逃避缴纳出口应征国内环节税,骗取出口退税

    ③走私

    ④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6年版《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七条,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配额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关税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二)逃避缴纳出口应征国内环节税,骗取出口退税;(三)走私;(四)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2.(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家可以对对外贸易进行调查,并且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下列措施不属于国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的有:

    A.反倾销

    B.反补贴

    C.限制进口

    D.限制出口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6年版《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五条,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A项反倾销属于可以采取的措施,因此排除。

    根据2026年版《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七条,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B项反补贴属于可以采取的措施,因此排除。

    根据2026年版《对外贸易法》第五十条,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C项限制进口属于可以采取的措施,因此排除。

    我国《对外贸易法》并未规定限制出口的措施,D项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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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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