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和一般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2-05-20 09:04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和一般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和一般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的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二)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由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全额补助、 差额补助等形式;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四)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
聘用合同是按照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遵守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和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
(编辑:贺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