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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每日一练及解析:3月15日
1. 张某是某医学院四年级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张某受朋友所托,为刘某(女)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由于缺乏临床经验,张某无法应对,突然出现大出血死亡的情况,张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B.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题干中,张某是医学院四年级学生,尚不具备考取医生职业资格的条件,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因此,选择A选项。
2.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属于: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煽动分裂国家罪
D.颠覆国家政权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A项: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构成背叛国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A项正确。
B项: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C项: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D项: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表现。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3.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体现的是()原则。
A.罪刑法定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罪责刑相适应
D.保护管辖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根据《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刑法中关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
A项: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刑法中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题干没有体现罪刑法定原则,排除。
B项:根据《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刑法中关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规定,题干没有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是刑法中关于保护管辖权的规定,题干没有体现保护管辖权,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 当前我国法律,对老年人犯罪的处罚标准:
A.从宽
B.从严
C.同其他人犯罪处罚标准相同
D.视情况而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知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综上这两条都体现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标准。因此,选择A选项。
5.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商场中盗窃马某手机等财物时,被马某当场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李某正在实施盗窃,表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了违法行为,被马某抓住导致犯罪未得逞,是属于李某意志之外的原因,属于犯罪未遂。因此,选择A选项。
6. 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张某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B.刘某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起砖头将其打晕,事后鉴定为重伤
C.李某,15岁,盗窃珠宝店价值20余万元饰物
D.王某精神病发作将其父砍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A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张某虽然饮酒过量,但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将妻子打成重伤的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A项与题意相符,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B项中的“强暴妇女”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知,选项中李某触犯的盗窃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因此,王某不负刑事责任。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7. 某财政局科室工作人员汤某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挪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2万元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汤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专项基金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汤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因此,选择D选项。
8. 收银员姜某一周内三次窃取自己经管的现金数千元,其行为属于:
A.连续犯
B.继续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知识。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姜某窃取现金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一周内三次盗窃属于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姜某构成连续犯。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在一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题干中,姜某一周内三次盗窃,每一次都是独立、间断的行为。由此,不属于继续犯。B项错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姜某只是数次进行了现金盗窃,无其他罪名,不构成牵连。C项错误。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姜某一周内三次盗窃,每一次都是独立、间断的行为,不属于吸收犯。D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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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图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