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滁州凤阳县招聘城市建设辅助人员9人公告(2)
2015-08-07 10:0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滁州人事考试网为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 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5-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笔试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和招考部门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核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凤阳政府网、凤阳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年薪4万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省级以上统考取得或市级社会化职称评审主管部门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造价师资格人员,年薪4.5万元。
3、年薪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工资占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年终一次性发放。
4、拟招聘的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负责辅助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5、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6722407(县纪委)
67359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凤阳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城市建设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年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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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