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庐阳区重点局招聘12人公告(3)
2015-07-31 13:2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和庐阳区重点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庐阳区政府网、东方英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一)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区重点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内,区重点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招聘聘用人员岗位及绩效考核,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收入8-15万元。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面试费用80元。
(二)庐阳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51-65699306;庐阳区重点局咨询电话:0551-65699024。
(三)查询网站: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东方英才网(www.east-hr.com)。
附件:1.庐阳区重点局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要求及分配表
2.个人简历
庐阳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
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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