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资格复审时间和名单公告(2)
2015-07-02 14:2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岗位代码为3000532、3000533、3000534、3000537、3000538、3000539、3000541、3000542、3000544九个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3000535一个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3000556一个岗位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试讲。根据所报专业,在指定地点现场抽取教材章节内容,封闭式备课40分钟,无生授课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在每位考生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
3.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每人30分钟。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技能。
4. 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情况。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请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考务办公室报到。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在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地点: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面试、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百分制)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按专业测试加权合成)。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岗位代码为3000532、3000533、3000534、3000537、3000538、3000539、3000541、3000542、3000544九个岗位的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试讲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45%。
岗位代码为3000535一个岗位的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技能操作成绩占45%、试讲成绩占55%。
岗位代码为3000556一个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面试成绩占20%、专业笔试占8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www.ahlsxy.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www.ahlsxy. 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照规定分别将相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0551—65425500、65569803;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0551—65632300。
监督电话: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0551—62870593;省粮食局人事处0551—62870621。
附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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