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聘专业测试通知
2016-06-28 09:45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 二 )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地点: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合肥市潜山北路432号安港徽颐大酒店十楼,长江西路和潜山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左右)。
3. 乘车路线:3、快4、22、48、124、232路公交到三十四中下。
4. 联系电话:0551—65632306, 联系人:王艳梅。
(三)资格复审要求
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
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每人30分钟。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在每位考生技能操作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以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地点。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技能操作、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技能操作占80%、面试成绩占20%。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按专业测试加权合成)。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ahlyzj.com)上公示一周。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照规定分别将相关材料报省粮食局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粮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0551—65632306;
监督电话: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0551—62870593;省粮食局人事处0551—62870621。
附件: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16年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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