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肥西县直单位招聘编外人员31公告(3)
2015-06-10 15:51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与所报专业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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